遗失(灭失)声明 声明号2016第796号


2016-07-25  来源:本站

  张建军遗失位于汉阳区知音西村14号1栋1-2层的《房屋所有权证》(证号:武房权证阳字第2009001851-2号),现声明作废。15个工作日后,本人/本单位将申请补发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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