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元芳遗失位于东西湖区常青花园3区7村31栋5单元302室的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(证号:J240317003-5302号)/《房屋所有权证》(证号:武房权证市字第200102058号),现声明作废。15个工作日后,本人/本单位将申请补发。
武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维护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中心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:027-82862106 鄂ICP备17027776号-2 鄂公网安备 42010202002602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