遗失(灭失)声明 声明号2016第784号


2016-07-22  来源:本站

  余婧娴遗失位于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清风别墅1-4-6的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(证号:夏国用(商2006)第2188号)/《房屋所有权证》(证号:夏200502961),现声明作废。15个工作日后,本人/本单位将申请补发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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