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 声明号2026第7509号


2026-10-20  来源:本站

  付春华因保管不善,将江岸区胜利街157-159号(原胜利街179-181号)武汉说唱团曲艺综合楼1栋/单元5层1号的《不动产权证书》(证号:鄂(2022)武汉市江岸不动产权第0020575号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  特此声明。



声明人:付春华
2026年10月20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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