遗失(灭失)声明 声明号2016第607号


2016-07-08  来源:本站

  毛静遗失位于江汉区唐家墩璐7、9、11号武汉菱角湖万达广场A栋A3单元22层16室的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(证号:江国用(商2012)第09792号)/《房屋所有权证》(证号:武房权证江字2012007386号),现声明作废。15个工作日后,本人/本单位将申请补发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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