遗失(灭失)声明 声明号2016第604号


2016-07-08  来源:本站

  李要红遗失位于硚口区利济路利济西巷468号3单元301室的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(证号:硚改国用(2002)字第5270号),现声明作废。15个工作日后,本人/本单位将申请补发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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