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金宸遗失位于武昌区南苑村12号-13号2单元7层1号的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(证号:武昌国用(商2007)第00588号)/《房屋所有权证》(证号:昌2007000345号),现声明作废。15个工作日后,本人/本单位将申请补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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