遗失(灭失)声明 声明号2016第595号


2016-07-07  来源:本站

  李继华遗失位于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民族大道888号锦绣龙城46栋2单元20层04室的《不动产权证书》(证号:鄂(2016)武汉市东开不动产权第0004437号),现声明作废。15个工作日后,本人/本单位将申请补发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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