遗失(灭失)声明 声明号2016第585号


2016-07-07  来源:本站

  江莎遗失位于硚口区中山大道281号民意广场2号楼22层5号的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(证号:硚国用(商2013)第5790号)/《房屋所有权证》(证号:硚2013010633),现声明作废。15个工作日后,本人/本单位将申请补发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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