遗失(灭失)声明 声明号2016第584号


2016-07-07  来源:本站

  梁斌遗失位于青山区青翠苑小区131门9号的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(证号:青国用(商2007)第1277号)/《房屋所有权证》(证号:青2007004264),现声明作废。15个工作日后,本人/本单位将申请补发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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