遗失(灭失)声明 声明号2016第580号


2016-07-07  来源:本站

  张四六遗失位于江汉区济生新村44号6层604室的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(证号:江国用(改2010)第181477号)/《房屋所有权证》(证号:江2010007056号),现声明作废。15个工作日后,本人/本单位将申请补发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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