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6第75181号
根据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(阳政征决字[2020]第4号)、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(阳政征补字[2021]第206号、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征收补偿决定的公告,武汉市汉阳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注销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| 1 | 阳国用(私2000)第182号 | 李重阳 |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/房屋(构筑物)所有权 | 420105003001GB00154F00010001 | 汉阳区顿甲二巷15号 | |
| 2 | 阳200001290 | 李重阳 |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/房屋(构筑物)所有权 | 420105003001GB00154F00010001 | 汉阳区顿甲二巷15号 |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6年10月14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