遗失(灭失)声明 声明号2016第570号


2016-07-07  来源:本站

  胡晓春遗失位于汉阳区王家湾210号2层1室的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(证号:阳国用改2002第20076号),现声明作废。15个工作日后,本人/本单位将申请补发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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