遗失(灭失)声明 声明号2016第569号


2016-07-06  来源:本站

  韩磊遗失位于武昌区洪山侧路18-4号6层1室的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(证号:武昌国用(改2014)第1689号),现声明作废。15个工作日后,本人/本单位将申请补发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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