邓菊容因保管不善,将青山区园林路25号大华铂金华府A3栋1单元29层2904室的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(证号:青国用(商2014)第1113号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 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邓菊容2026年10月1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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