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立勋、别海峰因保管不善,将武昌区徐家棚街武昌区秦园路58号秦园居9号楼(常盛楼)1单元1层B号的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(证号:武昌国用(商2010)第9213号)/《房屋所有权证》(证号:昌2010009677-1)/《房屋所有权证》(证号:昌2010009677-2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 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陈立勋、别海峰2026年10月1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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