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四条的规定,经初步查验,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办理继承(受遗赠)登记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七条的规定,现予以公告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(2026年11月27日之前)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。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黄陂区前川街百锦街236号黄陂区政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
联系方式:61006759
| 序号 | 权利人(被继承人/遗赠人) | 不动产权利类型 | 不动产坐落 | 不动产证书号 | 登记申请人(继承人/受遗赠人) | 遗产管理人 |
| 1 | 王治国 |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/房屋(构筑物)所有权 | 黄陂区前川街大南街(老政府大院)2层2室 | 房屋所有权证:武房权证黄17字第200701023号;国有土地使用证:黄陂国用(2009)第2147号 | 王元芳 |
公告单位:黄陂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6年9月29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