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作废公告(协助法院执行) 公示号2026第4327号


2026-09-23  来源:本站

编号:2026第4327号

  根据(2026)鄂0191执1193号之二,陈璇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序号
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

权利人

不动产权利类型

不动产单元号

不动产坐落

备注

1 鄂(2024)武汉市江汉不动产证明第0012077号 阳继兵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03003005GB00004F00010158  江汉区发展大道222号华南大厦A栋17层18室  解封、解押并协执过户至陈璇名下。 
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6年9月23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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