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作废公告(协助法院执行) 公示号2026第4319号


2026-09-23  来源:本站

编号:2026第4319号

  根据(2026)鄂0117执恢310号之一、(2026)鄂0117执恢310号之一,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序号
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

权利人

不动产权利类型

不动产单元号

不动产坐落

备注

1 鄂(2021)武汉市新洲不动产证明第0010142号 四川锦程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17101063GB02000F00010047  新洲区阳逻经济开发区红岭村阳逻·阳光新港三期C区C5栋/单元11层3号   

武汉长江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6年9月23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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