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6第4318号
根据(2026)鄂0112执恢111号之一、(2026)鄂0112执恢111号,王琳玲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| 1 | 鄂(2018)武汉市江岸不动产证明第0006221号 | 易羽翔 | 不动产登记证明 | 420102008003GB00008F00050021 | 江岸区新大地花园5栋3单元4层2室 |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6年9月23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