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6第4291号
根据(2026)鄂0103执5495号,夏建国、夏建平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| 1 | 江国用(改2000)第26739号 | 夏清安 | 国有土地使用证 | 420103007002GB00014F00010047 | 江汉区藕池巷11号3-2-1号 | 协执过户至夏建国、夏建平共同所有,所有份额各为50%。 |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6年9月22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