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6第4283号
根据(2026)鄂0191执603号之二,张迪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| 1 | 鄂(2021)武汉市经开不动产权第0025962号 | 王璐 | 不动产权证书 | 420114070004GB00210F00290004 |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10R2地块水木清华27栋1单元6层1室 | 作废公告,协执过户转移登记至张迪(公民身份号码:420106197711182036)名下。 |
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(汉南区)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6年9月21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