启迪网安和众科技发展(武汉)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,将详见附件清单的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690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4014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707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4020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4007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4015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4008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682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4019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674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4004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999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4012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671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686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693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4010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678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4003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4001号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启迪网安和众科技发展(武汉)有限公司
2026年9月21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