启迪网安和众科技发展(武汉)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,将详见附件清单的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758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714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743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829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751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790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711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801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798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818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833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762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718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766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794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722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747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825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786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822号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启迪网安和众科技发展(武汉)有限公司
2026年9月21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