启迪网安和众科技发展(武汉)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,将详见附件清单的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937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905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966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837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873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858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941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890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929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865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897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901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909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933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850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948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945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922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861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958号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启迪网安和众科技发展(武汉)有限公司
2026年9月21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