启迪网安和众科技发展(武汉)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,将详见附件清单的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694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977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970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4009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717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723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676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697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4017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712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706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681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670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702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665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661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4002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687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4013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973号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启迪网安和众科技发展(武汉)有限公司
2026年9月21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