启迪网安和众科技发展(武汉)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,将详见附件清单的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778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742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789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813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805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769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773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826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733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729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784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802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748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831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760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753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820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765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809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795号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启迪网安和众科技发展(武汉)有限公司
2026年9月21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