启迪网安和众科技发展(武汉)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,将详见附表的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322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302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338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313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328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319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334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331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311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304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335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330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324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317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301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316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307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308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312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336号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启迪网安和众科技发展(武汉)有限公司
2026年9月21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