启迪网安和众科技发展(武汉)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,将详见附表的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527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522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503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507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518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526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509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515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514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533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521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519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528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510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505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513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502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531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517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523号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启迪网安和众科技发展(武汉)有限公司
2026年9月21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