启迪网安和众科技发展(武汉)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,将详见附表的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535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553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564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563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538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546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554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550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568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551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541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566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545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555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557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539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549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562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558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534号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启迪网安和众科技发展(武汉)有限公司
2026年9月21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