启迪网安和众科技发展(武汉)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,将详见附表的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635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630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621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629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618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617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657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651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615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649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638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607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640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653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610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658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626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631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625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611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659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606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627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654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646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622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636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634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623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647号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启迪网安和众科技发展(武汉)有限公司
2026年9月21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