启迪网安和众科技发展(武汉)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,将详见附表的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512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544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584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529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569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525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573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605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548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540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565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504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637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620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597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616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612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601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561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580号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启迪网安和众科技发展(武汉)有限公司
2026年9月21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