启迪网安和众科技发展(武汉)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,将详见附表的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363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356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645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652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320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341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656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300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377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337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315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332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641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309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305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372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327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345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351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368号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启迪网安和众科技发展(武汉)有限公司
2026年9月21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