启迪网安和众科技发展(武汉)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,将详见附表的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494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547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501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552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592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567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516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530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524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556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542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506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583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578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588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520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560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537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511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3572号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启迪网安和众科技发展(武汉)有限公司
2026年9月21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