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6第4244号
根据(2026)鄂0103执2722号之三,纪彩群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| 1 | 江国用(交2013)第03408号 | 臧静琪 | 国有土地使用证 | 420103008004GB00001F00020183 | 江汉区前进一路110号景江华庭A栋21层2107室 | 解封、解押并协执过户至第三人纪彩群名下。 |
| 2 | 江2013002328 | 臧静琪 | 房屋所有权证 | 420103008004GB00001F00020183 | 江汉区前进一路110号景江华庭A栋21层2107室 | 解封、解押并协执过户至第三人纪彩群名下。 |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6年9月20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