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6第4215号
根据(2026)鄂0116执恢666号之一,刘栋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| 1 | 鄂(2023)武汉市黄陂不动产权第0115783号 | 占必兰 | 不动产权证书 | 420116005016GB00045F00210024 | 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许庙村汉口湖畔二期35栋1单元6层2室 | 法院已将该房产拍卖,根据生效法律文书,将房屋产权过户至买受人刘栋名下。 |
黄陂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6年9月18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