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作废公告(协助法院执行) 公示号2026第4212号


2026-09-18  来源:本站

编号:2026第4212号

  根据(2026)鄂0115执4911号,陈安民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序号
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

权利人

不动产权利类型

不动产单元号

不动产坐落

备注

1 鄂(2025)武汉市江夏不动产权第0013346号 武汉宏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不动产权属证明 420115006021GB00003F00150021  江夏区古驿道180号宏德嘉园M2M3栋/单元1/2楼11,12室、M4M5栋2单元7楼702室   
2 鄂(2025)武汉市江夏不动产权第0013608号 武汉宏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不动产权属证明 420115006021GB00003F00160034  江夏区古驿道180号宏德嘉园M2M3栋/单元1/2楼11,12室、M4M5栋2单元7楼702室   
3 鄂(2025)武汉市江夏不动产权第0013345号 武汉宏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不动产权属证明 420115006021GB00003F00150022  江夏区古驿道180号宏德嘉园M2M3栋/单元1/2楼11,12室、M4M5栋2单元7楼702室   

江夏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6年9月18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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