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6第4212号
根据(2026)鄂0115执4911号,陈安民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| 1 | 鄂(2025)武汉市江夏不动产权第0013346号 | 武汉宏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| 不动产权属证明 | 420115006021GB00003F00150021 | 江夏区古驿道180号宏德嘉园M2M3栋/单元1/2楼11,12室、M4M5栋2单元7楼702室 | |
| 2 | 鄂(2025)武汉市江夏不动产权第0013608号 | 武汉宏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| 不动产权属证明 | 420115006021GB00003F00160034 | 江夏区古驿道180号宏德嘉园M2M3栋/单元1/2楼11,12室、M4M5栋2单元7楼702室 | |
| 3 | 鄂(2025)武汉市江夏不动产权第0013345号 | 武汉宏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| 不动产权属证明 | 420115006021GB00003F00150022 | 江夏区古驿道180号宏德嘉园M2M3栋/单元1/2楼11,12室、M4M5栋2单元7楼702室 |
江夏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6年9月18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