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作废公告(协助法院执行) 公示号2026第4175号


2026-09-16  来源:本站

编号:2026第4175号

  根据(2026)鄂0102执恢31号,陈青兰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序号
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

权利人

不动产权利类型

不动产单元号

不动产坐落

备注

1 江200500522 周萍萍 房屋所有权证 420103002015GB00006F00040010  江汉区都市花园一期4栋1单元303号  解封、解押并协执过户至买受人陈青兰(公民身份号码:420123195602232783)名下。 
2 江国用(商2005)第91583号 周萍萍 国有土地使用证 420103002015GB00006F00040010  江汉区都市花园一期4栋1单元303号  解封、解押并协执过户至买受人陈青兰(公民身份号码:420123195602232783)名下。 
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6年9月16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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