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 声明号2026第6632号


2026-09-15  来源:本站

  卢昊畅因保管不善,将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258号居住、商业项目(城投南山长投﹒领峯)一期8栋1单元16层(2)号的《不动产权证书》(证号:鄂(2025)武汉市东开不动产权第0052601号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  特此声明。



声明人:卢昊畅
2026年9月15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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