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作废公告(协助法院执行) 公示号2026第4111号


2026-09-14  来源:本站

编号:2026第4111号

  根据(2026)鄂0103执2749号,饶爱国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序号
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

权利人

不动产权利类型

不动产单元号

不动产坐落

备注

1 鄂(2022)武汉市江汉不动产证明第0014301号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中心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03001001GB00337F00100179  江汉区新湾路9号中国水电·盛世江城项目三期9号楼1单元33层1号  解押、解封并协助执行过户至饶爱国名下。 
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6年9月14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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