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6第4110号
根据(2026)鄂0103执2749号,饶爱国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| 1 | 鄂(2019)武汉市江汉不动产权第0031571号 | 李娟 | 不动产权证书 | 420103001001GB00337F00100179 | 江汉区新湾路9号中国水电·盛世江城项目三期9号楼1单元33层1号 | 解押、解封并协助执行过户至饶爱国名下。 |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6年9月14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