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6第4107号
根据(2026)鄂0112执恢131号,周欢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| 1 | 鄂(2021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21009号 | 张冬梅,梁伟 | 不动产权证书 | 420112412008GB00011F00090028 | 东西湖区吴西路阳光城9号楼(东西湖大厦)1单元301室 |
东西湖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6年9月14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