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 声明号2026第6584号


2026-09-14  来源:本站

  吴小林,易丽华因保管不善,将黄陂区前川街板桥大道以南、岱黄高速辅路以东天舜天港·板桥逸景1栋1单元30层1号的《不动产权证书》(证号:鄂(2020)武汉市黄陂不动产权第0029989号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  特此声明。



声明人:吴小林,易丽华
2026年9月14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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