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6第4087号
根据(2026)鄂0117执恢403号之一,施爱连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| 1 | 鄂(2021)武汉市新洲不动产证明第0009845号 |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新洲区支行 | 不动产登记证明 | 420117100008GB02006F00060045 | 新洲区邾城街邾城街古城大道236号武地·津城悦府A6栋1单元11层1号 |
新洲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6年9月11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