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6第4083号
根据(2025)鄂0116执恢1400号之二,杜胜权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| 1 | 鄂(2022)武汉市江汉不动产证明第0003666号 |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分行 | 不动产登记证明 | 420103003014GB00004F00010015 | 江汉区香港路228号3单元13层2号 | 解押并协助执行过户至杜胜权名下。 |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6年9月11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