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6第4073号
根据(2026)鄂1003执1328号之一,孔庆聪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| 1 | 鄂(2023)武汉市东开不动产证明第0010193号 |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市分行 | 不动产登记证明 | 420115086009GB00039F00060392 |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286号居住、商务、商业项目(晨鸣中利华中金融总部)1.1期C-1栋/单元6层(20)商号 |
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6年9月10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