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 声明号2026第6503号


2026-09-10  来源:本站

  代辉因保管不善,将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8号居住项目(曙光村城中村改造D包开发地块)四期06栋/单元4层(2)号的《不动产权证书》(证号:鄂(2024)武汉市东开不动产权第0011507号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  特此声明。



声明人:代辉
2026年9月10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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