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顺利,黄雅雯因保管不善,将江岸区后湖街塔子湖东路18号塔子湖J地块项目一期S栋B2单元15层 办公9号的《不动产权证书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江岸不动产权第0038556号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 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王顺利,黄雅雯2026年9月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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