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6第4023号
根据(2026)鄂0103执恢263号之一,靳红彬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| 1 | 江国用(交2013)第07055号 | 刘立德 | 国有土地使用证 | 420103003015GB00013F00020007 | 江汉区高家台28层宿舍4栋1单元26层1室 | 解封、解押并协执过户至申请执行人靳红彬名下。 |
| 2 | 江2013004649 | 刘立德 | 房屋所有权证 | 420103003015GB00013F00020007 | 江汉区高家台28层宿舍4栋1单元26层1室 | 解封、解押并协执过户至申请执行人靳红彬名下。 |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6年9月9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