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6第3978号
根据(2026)鄂0104执570号之一、(2026)鄂0104执570号之二,刘成家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| 1 | 鄂(2023)武汉市硚口不动产权第0019403号 | 武汉园博园置业有限公司 | 不动产权属证明 | 420104002004GB00020F00020319 | 硚口区长丰大道107号/(长丰村K4地块)2栋/单元57层2号 |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6年9月7日
